2008年11月13日 星期四

回鍋之影評:break up (同床異夢)

同床異夢 The Break-Up
上映日期:2006-08-25
類  型:喜劇、劇情、愛情
片  長:1時53分
導  演:【愛情趴趴走】派頓瑞德(Peyton Reed)
演  員:【遇上波莉】珍妮佛安妮斯頓(Jennifer Aniston)、【婚禮終結者】文斯范(Vince Vaughn)
發行公司:環球
官方網站: http://www.thebreakupmovie.net/

我不是第一次看這部片了,在前一代部落格還架在MSN space的時候就發表過觀後感,當時主要對於他們的處理方法感觸比較深刻,但是再看一次感覺又不一樣了。

首先是好熟悉的片名跟主角,但是內容就是想不起來,隨著劇情演進才慢慢回想起其中內容,"啊!原來是這樣的",怎麼會有這種狀況呢?難道是呆若木雞的我無法理解其中的感情曲折,所以無法瞭解其中的邏輯進而去記憶內容嗎?或許吧!不過這次真的有感覺到不同的東西,去木頭化應該是有點進展了吧!...噗

男生的想法跟女生的想法真的很不一樣。男生就像小朋友,嘴巴倔強說不在意,心裡其實痛的要死。女生則口是心非,用盡一切手段去激怒、引誘跟發洩,其實心裡想的是對方因此良心發現下跪求饒。結果總是因此錯過一段緣分,然後怪自己當下不珍惜,只是當時的雙方都沒有智慧去包容彼此,再一次也是一樣。如果能從每段感情中有一點點收穫跟反省改進,那就夠值回票價了,畢竟有些事情是不能回頭的,事情就是發生了,也埋在當事人的記憶中了。

還有一個體會就是,部落格不是為別人而做的,是為自己做的。部落格本名就是web log,然後簡化成blog,意思就是把日記放到網路上去,多了一點分享的意味,但是終究是寫給自己講自己的事情。為何會這樣想?因為經過兩個小時的似曾相識之後,再回頭看自己之前的文章,馬上勾起當時的情景,回憶當時的種種,這才是LOG真正的用處,不是給其他人當打發時間的工具,因為不是當事人不知道代表的意義有多深刻,所以我要更認真紀錄河馬的一切,更認真寫BLOG,因為總是想的很分歧然後很快又忘記,就這樣把時間遺忘了,只能靠寫作去輔助記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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